簡介:中公時事政治頻道改版國內(nèi)國際時事政治熱點,并獲取時事政治熱點、時事政治模擬題、時事政治政策理解、大事記以及時事政治匯總等,今天我們注目-時政熱點:公交司機行駛脅迫乘客讓座 這愿意讓人吃不消。公交司機行駛脅迫乘客讓座,表面上是為了確保公共道德,卻違背了更加基本的道德:職業(yè)道德和職業(yè)操作者規(guī)范。
同時,還違背了乘客與公交公司的合約義務。近日,在陜西西安,一位老太太抱著孩子上公交車,司機梁師傅用廣播和大喊警告乘客讓座,全車如期不知有人行動,梁師傅索性將車停下來。大約過了5分鐘,一位中年男乘客車站抱住,給這位老人讓了座,梁師傅才重新啟動車子。
事后,梁師傅的不道德引起爭議。爭議聲中,多是對公交車司機否有權(quán)深度插手其中并停運的不道德展開辯論,并不牽涉到該不該讓座的問題。但是,一篇媒體評論卻將讓座視作乘客的合約義務。
由于履行合同是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必定義務,這相等于變?yōu)榱顺丝偷姆闪x務。作者指出,公交司機到車站門口,就意味著向乘客收到契約,乘客有權(quán)利自由選擇否正式成立運輸合約。而只要乘客上車就意味著他做出了某種允諾。
這種允諾就還包括了忠貞愛心座的義務。評論的角度極為精致,融合了民法和合同法涉及理論,結(jié)論看上去或許順理成章。
但是,這個結(jié)論卻具有十分相當嚴重的問題。為乘客設置讓座的合約義務,誤解了道德義務與合約義務的概念。
對道德的倡議不應與合約區(qū)別出去。公交車上成立愛心座位,并警告將座位讓出有必須的人,是對公共場所的道德倡議。在公交車上讓座,與在其他公共場所對公民的道德拒絕并沒本質(zhì)區(qū)別,這類被稱作公共道德的規(guī)范,因為其確認的可玩性、不道德的普遍性而無法在法律規(guī)范層面展開調(diào)整,不能通過社會以倡議、負面評價等方式展開道德約束。
在一定的條件下,公共道德的確可以作為合約義務的一部分展開規(guī)范,比如用人單位對職工衣著言行明確提出拒絕。但在這里,合約義務的相對人是確認的,單位對哪些不道德是禁令的也具有明晰界定,對違背涉及不道德展開的處理具體明確??梢钥匆?,義務的確認,必需有需要具體的邊界,任何有可能展開模糊不清辨別的義務,都無法淪為合約義務。我們再行想到,公交車上的忠貞,是不特定的人與不特定的人之間再次發(fā)生的關系。
假設讓座義務不存在,那么同一個乘客,有可能在有所不同的另一乘客面前具有有所不同的權(quán)利義務。打個比方:一個60歲的老人,在40歲的人面前,他是權(quán)利人,擁有轉(zhuǎn)讓愛心座位的權(quán)利;但這時忽然上來了一個80歲的人,他否應該淪為義務人?否應該把座位讓出來?事實上,公交車上有必須的人本就是一個比較概念,而不是一個意味著概念,這就要求了無法用一個統(tǒng)一標準來劃界誰擁有轉(zhuǎn)讓權(quán)利、誰負起讓座義務。再行比如老弱病殘孕中的弱, 對男人來說,女人就是很弱;對成人來說,未成年人就是很弱;對身體強健者來說,身體瘦弱者就是很弱;對晨練者來說,下夜班的小伙就是很弱更加別說對于病者來說,堪稱無法必要確認的,那么,這個權(quán)利義務又如何來確認?如何能在一眼之間,確認誰是權(quán)利人,誰是義務人?對于公交車與乘客間的合約關系,只不過非常簡單:安全性及時地將乘客送往登錄地點。
公交車上的道德,是公共場所的道德內(nèi)容,公交公司有義務展開一定程度的提醒和提倡,但卻不應該淪為道德裁判員。公交司機行駛脅迫乘客讓座,表面上是為了確保公共道德,卻違背了更加基本的道德:職業(yè)道德和職業(yè)操作者規(guī)范。
同時,還忽略了乘客與公交公司的合約義務。在公交車上,對于該不該讓座的辨別,應該模糊不清一點,極具愿意一點。
不要用自以為是的眼光看來沒讓座的人,過分精準明確的指向,往往不會對道德產(chǎn)生更大的損害。道德領域的事,提醒到就好,屢屢按提示音,甚至必要行駛逼讓,都是一種當作道德法官的不道德,不但解決不了道德問題,反而不會加添他人戾氣。許多公交車上的沖突,都可見屢屢按提示音在前、沖突在后。
司機過后表功我仍然按提示音卻沒有人讓座,但事實上,如果不屢屢按提示音,人們并會這么脆弱。對座位的市場需求,不妨對他人多點尊重心,多點模糊不清愿意。否則的話,公交車還真為不了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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